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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落户政策有变!昆山情况…

2023-05-09

  屏住呼吸!盯紧屏幕!

  落户爆炸性消息来了!

  苏州市区和3县市

  正式执行全新的户籍准入政策

  苏州市区

  积分落户分值降低

  最低400积分即囊落户

  并且取消原先的申请窗口期

  随时可申请办理,达标就能落户

  3县市(太仓、常熟、张家港)

  全部取消积分落户

  转而执行房迁落户,租房也能落户

  另外

  昆山积分落户也或将取消

  购房落户有变!

  4月1日起!苏州市区执行积分落户新政

  2月20日

  苏州连发2个政策文件修改落户规定

  新规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此前的相关政策同时废止

  小编为大家划下

  苏州市区积分落户新政重点!

  ↓

  1、积分落户分值降低并且设定固定分值,最低400积分就能落户苏州。也就是说,从今天起苏州执行的就是固定分值了,满足400分能直接落户苏州。

  2、取消设置申请窗口期,申请人可随时申请办理,达标即能落户

  以前积分落户,所有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然后提交材料,等待分值公布,达标公示后,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而如今,苏州取消了申请窗口期,所有想要通过积分落户的小伙伴,均可以随时申请办理,只要分值达到400积分就可以落户。

  3、积分落户各项分值都在放宽,房产涨分、学历放松。

  房产部分原来规定: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加60分;75平以上的每增加10平加10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200分。

  现在房产情况直接加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加200分,面积在75㎡以上每增加1㎡加1分,最高不超过25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加分。

  学历部分原来规定:起步是大专学历,加30分,博士才能加200分。

  现在学历分值涨分:高中也能加20分,研究生以上直接加200分。

  4、放宽参保条件,在四县市(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参保人员也可在苏州市区积分落户。不过,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苏州市区积分落户计分标准及分值表

  ↓

  

  不过以上政策并不适用昆山

  昆山或将取消积分落户政策

  转而执行房迁落户!

  即将公布!昆山落户政策有变

  3月21日

  中国昆山连发2条征求意见公告

  重点如下!

  ↓

  一、《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3〕3号)中直系亲属间投靠、干部职工调动、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退役转业等符合政策性落户的,按照《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所需材料要求办理。

  二、按照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国办发〔2016〕72号),我市取消积分落户制度。公安户政窗口不再受理积分落户申请。

  三、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落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明(含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租赁房屋);

  (二)身份证、户口簿;

  (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累计居住3年及以上);

  (四)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为昆山市,在缴且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

  (五)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六)房屋产权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

  (七)随迁人员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四、租赁住房落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承租人落户后,该房屋三年内不再受理同情形落户。

  昆山落户新政(公示期)

  租房落户要求购房落户要求

  1、住宅要求:昆山有稳定住所1、住宅要求:昆山有稳定住所,但无面积限制

  2、社保年限要求:从申请之日起,在本市累计居住3年及以上,且社保在缴纳状态2、社保年限要求:从申请之日起,在本市累计居住3年及以上,且社保在缴纳状态

  3、居住证明:在昆山有居住证明,需要累计满3年3、居住证明:在昆山有居住证明,需要累计满3年

  4、落户需提供材料: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江苏省居住证、昆山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积分落户制度或取消

  房迁落户或取消面积限制

  租房有望落户昆山

  目前该方案仍在征求意见中

  时间一到,新政有望落地!

  另外

  小编致电昆山12345了解到

  在新政正式发布前

  昆山购房落户仍执行过渡期政策

  具体如下!

  ↓

  一、购买我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被本市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或者符合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在本市经商、兴办产业连续3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条件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二、过渡期申请购房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最后再看看

  太仓、常熟、张家港的新政!

  苏州3县市落户新政一览

  太仓

  太仓落户新政征求意见

  已于3月15日截止

  取消积分落户

  ↓

  1、房产情况: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明(含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租赁房屋);

  2、居住证要求:有效《江苏省居住证》

  3、社保要求: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目前在缴且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缴险种;

  4、房屋产权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署是否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

  落户租赁住房的,一旦承租人落户后,不适用户口强迁规定,且该房屋三年内不再受理同情形落户。

  张家港

  就在今天

  张家港与苏州市区同步执行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

  ↓

  1、房产情况: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明(含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与配偶、未婚子女共有、租赁房屋);

  2、居住证要求:有效《江苏省居住证》;

  3、社保要求:苏州市内目前在缴且连续缴纳半年以上,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缴险种;

  4、房屋产权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

  落户租赁住房情形的,承租人落户后,不适用户口强迁规定,且该房屋三年内不再受理同情形落户。

  常熟

  常熟市户籍登记管理办法

  正式执行房迁落户,租赁也能落户

  目前常熟已取消积分落户!

  ↓

  1、房产情况: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含本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在本市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或者租住经住建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国有土地上的商品住宅。

  2、社保要求:合法稳定就业,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正在缴纳且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缴险种。

  3、居住证要求:拥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且在本市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

  若以租赁住房申请落户,需要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承租人落户后,同一套房屋三年内不再受理同情形落户。

江湾四季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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