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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文明养犬人!市民“文明十二条”3.0版之“文明养犬不扰人”专项行动启动

2023-05-09

4月30日上午,我市举行昆山市民“文明十二条”3.0版之“文明养犬不扰人”专项行动,引导广大市民争做文明养犬人,推动邻里更和谐、城市更卫生、生活更幸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方雪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施伟华出席活动。



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因此,从5月1日开始,市民遛犬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施行将为我们深入推进文明养犬行动提供法律保障。



播放动漫视频“文明养犬不扰人2.0版”


倡导市民争做科学文明养犬人,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环境。



播放原创主题微电影《李大民寻犬记》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创作原创主题微电影《李大民寻犬记》,讲述了主人公李大民因一次疏忽,将爱犬丢失后的寻犬经历。秉着以情动人的创作理念,层层剖析出人与狗之间的微妙关系,用一种普世的情感渗透,传递了一次潜移默化的养犬宣教,一反以往的说教姿态,用情感与观众展开了一段温情的交流。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养犬进小区”主题实践活动


昆山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养犬进小区”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现场互动问答


邀请现场观众参加互动问答,提升市民对文明养犬知识的掌握程度,让更多人了解、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要求。



设置4个文明养犬示范点


为深入推进文明养犬工作,市文明办、市公安局首批推出了4个文明养犬示范点,通过重点点位实践活动的示范,来带动、推广文明养犬风尚在全社会的养成。



宣读《文明养犬不扰人》倡议书


让我们一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把“倡议”变为“行动”,让“愿望”成为“现实”。



《文明养犬不扰人》倡议书


广大的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养犬是每个市民的权利,而“文明养犬”也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养犬行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家在昆山,文明有我”,为了使邻里更和谐、城市更卫生、生活更幸福,我们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遵守规范,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不饲养禁养犬种及超过限养犬标准的大型犬、烈性犬,不遗弃、虐待犬只。


二、加强约束,安全养犬。携带犬只出户时按规定佩戴犬牌、系犬绳、戴嘴套,并有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不带犬进入饭店、封闭式公园、医院、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避免犬只践踏草坪花坛和随地排泄,随身带好清理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只粪便,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践行社区小区文明养犬理念,防止养犬扰民现象,促进社会和谐。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戴嘴套等有效强制措施。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立即对伤者实施救治。


文明养犬,宠爱有方。真诚希望每一位养犬人从我做起,规范养犬行为,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生活环境,做一个守法、自律、文明的养犬人,共建共享和谐美好的家园!



发布《文明养犬不扰人》口袋书


号召广大市民养成遛犬要牵绳、粪便及时清、养犬守法规、办证打疫苗、犬声不扰民、出门戴口罩等文明养犬行为。



从昆山市民“文明十二条”1.0版到2.0版再到现在的3.0版,我市都把文明养犬作为一个重要内容,一以贯之、常抓不懈、深化宣教,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市民规范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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