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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查处“小微”违法行为55起

2023-05-09

根据《昆山市“小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9月9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华园中队执法人员联合南亚集团志愿者,在昆山南站开展“小微”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对随地吐痰、乱丢烟头、车窗抛物等“小微”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查处、教育,倡导广大市民争做文明人,进一步巩固昆山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华园中队统计,该中队5小时内共查处“小微”违法行为55起。

▲执法人员在高铁南站对车窗抛物进行处罚

“先生您好,您刚才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您把烟头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内。同时,我们将对您的违规行为进行20~200元处罚,请您配合。”下午1点51分,在昆山南站南广场,一名男子抽完烟后随手将烟头扔进了绿化带,执法人员和志愿者见状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劝导和处罚。5分钟不到,南广场上另一名男子在一处角落抽烟时,就随意在地上吐痰,也同样受到了执法人员和志愿者的处罚和教育。“随意吐痰影响城市环境美观,希望您以后改正。”该男子接受劝导后十分惭愧,不仅配合处罚,也表示以后会注意这样的“小微”违法行为,不会再犯。现场,来自南亚集团志愿者的4名志愿者两两一组,手举“整治脏乱差留下真善美”“小微违法行为查处中”等标语牌,与高铁南站执法人员共同配合,劝导这些“小微”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高铁南站对乱丢烟头、纸屑进行处罚

“处罚并不是目的,杜绝‘小微’违法行为,仅靠宣传教育、道德谴责远远不够,只有道德规范与法律‘亮剑’共同发力,才能切实扼制个别‘任性’行为,助力城市文明。”参与本次行动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华园中队执法人员郑黎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共同维护城市的干净有序。

执法人员在亭林路与马鞍山东路交叉口对乱丢烟头、纸屑进行处罚

日前,我市出台《昆山市“小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9月9日起至10月31日,我市将启动“小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车窗抛物、行人、非机动车乱闯信号灯、非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带人、乱扔垃圾、不文明养犬等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其中,“小微”违法行为查处聚焦中心城区,选取包含昆山南站在内的10个人流量大、商业体密集的主干道附近区域作为集中查处的重点区域。当天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华园中队在5小时内共查处“小微”违法行为55起,其中随地吐痰3起,乱扔垃圾、烟蒂36起,犬粪2起,非机动车乱停放7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1起,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1起,共计罚款1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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