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 办公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电话:0512-6522234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配合市局对全市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拟定全市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并指导实施。 (二)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方针,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时监管,市区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三)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查处、督办全市自然资源与空间规划重大违法案件(林业违法案件除外)。负责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土地、规划、矿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处罚工作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土地、城乡规划、矿产、测绘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全市涉及违法违规占地(宅基地建房除外)、违规开山采石、违反城乡规划建设、测绘违法等线索的投诉举报及信访工作。 (五)落实和执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矿产、测绘地理、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六)协助做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信息化工作。 (七)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四、随机抽查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市辖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范围报市局分层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利用市场监管平台“双随机”系统按50%的抽查比例,对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进行现场检查。
附件: 1、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2、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渠道 3、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流程图 分享到: 随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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