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成交查询】

金地商置苏州南门商业项目金地广场!违反消防法擅自施工!给予处罚!

2023-10-10

近日,从苏州住建局诚信信息平台得知,金地商置苏州南门商业项目即金地广场,违反消防法,擅自施工!给予处罚!

具体处罚内容如下:

处罚企业名称:苏州金苏置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

违法事实:在金地商置苏州新市路项目消防工程(项目地点:姑苏区人民路西、新市路南)建设中,面积10200平方米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查的情况下,已于2020年05月04日擅自施工

处罚内容:苏州金苏置业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20年05月04日,在姑苏区人民路西、新市路南中,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有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2.关于移交苏州金苏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违法线索的函:证明你(单位)在该工程项目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3.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单位)在该工程项目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4.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复印件:证明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行为,责令罚款,处以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金额: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8

经查,苏州金苏置业有限公司由深圳新威辉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投资,背后持有人为金地商置。

金地广场位于苏州南门商圈,建筑面积11万m²,商业面积4万m²,规划B2-L4六层的商业空间,近期即将开业。

作为大型商业广场,消防务必放在心上。其次,金地商置苏州市区首个住宅项目金地峯范,即将入市,一起期待吧!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