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项目代建服务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已由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1】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太湖路以北,旺山路以东 规模: 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总用地面积约85412.92平方米, 本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用地79795.0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17745.56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76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980.14平方米。 新建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地下车库和门卫等配套用房,同步实施室外工程、公用工程。建成后学校规模30轨90班,总投资约80000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8297002001 | 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项目代建服务 | 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项目代建服务 | 108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30日9:00至2021年10月12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
8.联系方式 | ||||||||||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 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苏州市吴中区龙翔路777号 | 苏州市高新区维田商务中心308 | |||||||||
席东 | 孙保会、陈倩倩 | |||||||||
0512-68560020 | 0512-65561182,0512-65561182-8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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